归属问题:
事业单位工会法人应该是工会组织本身。
解释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第十二条的规定,工会是职工的群众组织,根据职工的意愿和需要,由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机关,独立地开展维护职工权益、服务职工群众、参与管理和社会活动等工作。
工会组织在工会法人的地位和权益方面与其他法人实体不同。《工会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工会具有法人资格,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享有与其法定的职能、权益有关的权利。这意味着工会组织有自己的法人地位和权利,可以独立行使权益和承担责任。
因此,事业单位工会的法人应该是工会组织本身,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代表机关,依法行使工会的职能,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